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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16:16:24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字体:【

各市(州)、县(区)教育局,相关培训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2020)”)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国培计划(2020)”组织实施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中西部项目设置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研修、乡村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训三大类项目。幼师国培项目设置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培训、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专业补偿培训、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访名校浸润式培训、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教育培训、乡村幼儿园园长办园能力提升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培训八类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要求,我省使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人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一律不得组织教师线下集中面授培训。根据“停课不停学”工作部署,调整经费预算安排,设置培训项目,实施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线上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所选用平台的使用方法,加强教师在线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应用研修。设置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卫生教育、信息安全、学生视力保护等培训专题。将家校合作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推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支持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发挥“国培计划”承担机构院校、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等作用,为全省输送优质线上课程资源。

(二)推进师德养成教育,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大局。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论述的专题学习。设置师德师风专题模块,落实师德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等纳入培训内容,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新时代“四有”“三者”好老师。开展教师劳动教育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和教师领域意识形态、心理健康等培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决策部署,明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教师培训重点,设置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和测评培训项目,落实“五育并举”,切实提升教师立德树人的能力。

(三)聚焦教育扶贫攻坚,提升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安排“国培计划(2020)”资金预算0.3亿元,实施贫困地区“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遴选部分优质中小学作为项目基地学校,承担“国培计划”项目,围绕全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区特别是2020年拟出列的脱贫攻坚县和深度贫困县,以贫困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切实提升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探索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通过名师专题课堂、双师教学、远程协同教研等形式,推送优质教学资源,重点帮助乡村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校长进行全员培训。各地各校要统筹考虑已脱贫退出的贫困县(市、区)参训教师选派,确保“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进一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具体方案另行文)。针对9个未摘牌贫困县的中西部扶贫攻坚行动整县推进项目要求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坚持分层分类分科,改进培训内容与方式。

准确把握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段性特征,在培训项目设计上,按照教师、校长成长的不同时期和类型,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按照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师和教师培训团队等,以及新入职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名校长等不同类型,分类分层设计项目,提升教师、校长各阶段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更新教师培训内容。服务学生成长,突出育人主线,依据《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优化项目内容设计。重点围绕学科育德、学科知识体系与重难点、课堂学习指导与有效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等方面完善培训课程设置。改进项目培训方式。推进教师自主选学,实施混合研修。实行任务驱动教学,突出教师参与,强化教师实践,注重成果产出。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培训。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的意见》,依据整校推进实施指南,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 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分类设置管理者、培训团队、学科骨干教师项目,示范引领中小学校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培训单位要提供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编程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课程。建立骨干教师引领辐射机制。重视骨干教师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名师名校长和国家级骨干教师带动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的示范作用、骨干培训者推进培训专业化的引领作用。培训单位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要依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诊断乡村教师培训需求,系统设计分层、递进式培训课程,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所上实践性课程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要有效记录教师培训效果和变化,开展教师培训前后能力提升的对比评价,作为培训机构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

(五)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培训体系专业化水平。

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继续加强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分层递进的省、市、县、校五级培训体系建设。面向乡村,重点提升县级教师发展支持体系的专业能力,有效带动学校校本研修和教师自主研修。培育县级教师培训团队。采取需求导向、任务驱动、实践取向、成果引领等方式,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要求,提升培训设计、实施、评价、研究等关键能力,培养省级专业培训团队,示范带动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打造品牌培训基地。以项目县为载体,建设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高等院校以建设品牌培训基地为目标,实现项目实施与培训研究、成果推广有机融合,建设精品培训项目,生成优质培训成果,在体系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培训实施的主体责任,将项目实施与培训研究、模式推广融合,努力打造培训品牌基地,建设精品培训项目,生成优质培训成果,为教师校长培训提供长线、持续的专业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精准选派学员。

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参训学员选派条件,加强参训学员选派和管理,合理规定周期内教师参加国培的限制次数,杜绝重复培训,对不符合参训条件的学员进行劝退。无特殊情况未参训、被劝退、未结业的学员在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国培计划”。各承训机构要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改善培训条件,引导学员培训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规范管理项目。

各承训机构要采取综合措施激励教师参与培训工作,将教师参与授课、指导、管理等纳入工作量考核范围。各承训机构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实行首席专家制度,聘请高水平专家担任项目首席专家,遴选专业能力强的培训者担任班主任。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总进度,加快项目执行进度。除跨年度实施项目以外,原则上所有项目必须在今年年底实施完成。

(三)严格资质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承训机构。按照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重点遴选具有三年以上承担贵州“国培计划”实施经验、绩效评估结果为良好以上的高校、优质中小学(含幼儿园,以下简称“优质中小学”)和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东西部对口帮扶城市学校或与我省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强化培训资源整合,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联合申报项目。扶贫攻坚行动整县推进项目由高校联合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培训机构与项目县协同申报。

(四)强化资金管理。

要按照“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细则,规范拨付流程,严控培训定额标准,加强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培训院校(机构)要切实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快项目资金决算与报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申报要求,制定项目预算,健全项目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财务报销、项目成本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前报送省教育厅备案。项目支出要分项核算,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及时编报决算。加盖财务章的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在项目实施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留档备查。省教育厅将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抽查、个别访谈、暗访、推门听课、学员评价、第三方评估等形式,进行项目实施的过程性视导督查和绩效评估,通过项目实施过程性和总结性绩效评价相结合,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五)强化疫情防控。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将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卫生教育等内容作为培训必修专题。要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线下集中培训难以全面组织开展的情况下,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和贵州省以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将部分线下培训环节转换为在线培训,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对教师培训带来的影响,确保完成培训任务,提升培训质量。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把国培项目实施及疫情防控措施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参训学员交通、餐饮等安全保障,确保参训学员人身财产安全。

(六)按时报送材料。

各培训院校(机构)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国培计划(2020)”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项目规划表(附件2),于2020年7月5日17:00前,提交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3)到省国培项目办邮箱(电子版和扫描版);2020年7月10日16:00前,按照教育部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4),分项目填写申报书,将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相应资质要求(一式3份,加盖印章)报送到贵州省“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大楼1124房间

邮编:550081

联系人:王涛、杨雪娟

联系电话:0851-85280302、0851-85280465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抽调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院校(机构)的申报书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项目承担单位,按程序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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