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筑教科通〔2021〕1
贵安新区教育处、各区(市、县)教研室、市属学校(幼儿园)、辖区内省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行政决策、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根据贵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按照《贵阳市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 2021年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2021年贵阳市教育规划课题设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三类。申报人可根据“贵阳市2021年教育科研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1)确定研究课题的选题,也可自拟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重点课题在一般课题、专项课题中择优推出。省级及以上课题在市级立项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因辖区内省属学校有省的指标,故不在推荐之列)。
(一)重点课题
申报对象:贵阳市所属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以及贵阳市教育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
重点课题主要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重大战略部署提供决策参考。重点课题具有时效性,除调研类课题外,课题研究周期不少于两年。
(二)一般课题
申报对象:贵阳市所属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以及贵阳市教育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
一般课题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通过课题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申报人可结合单位实际,找准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课题研究周期不少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三)专项课题
1.区域教育发展战略专项课题
申报对象:限市、区(市、县)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申报(贵安新区、各区(市、县)限报1项)。
课题旨在为政府和教育部门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教科研机构改革和教师(教研员)培养提供决策参考,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教学、教研、科研的体制机制改革等提供借鉴,申报人结合贵阳市、贵安新区、区(市、县)实际,找准如何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立德树人、教学改革的区域性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时效性强,研究周期不少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2.中、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高中新课程改革专项课题
申报对象:限市属单位、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申报。
课题旨在为政府和教育部门适应中、高考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为学校教育教学适应中、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高中新课程改革提供借鉴,申报人结合贵阳市实际,找准如何适应新的中、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及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时效性强,研究周期不少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3.学科教育研究基地校专项课题
申报对象:限贵阳市学科教育研究基地校申报。
课题旨在学科教育研究基地在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引领作用,通过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申报人结合基地校、学科实际,找准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研究周期不少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4.“三名”工作室专项课题
申报对象:限市“三名”工作室领衔人申报。
课题旨在发挥市“三名”工作室领衔人在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引领作用,通过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申报人结合基地校、学科实际,找准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研究周期不低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5.贵阳市第二批中小学百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专项课题
申报对象:限贵阳市第二批中小学百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分学段每学科限报一项)。
课题旨在发挥贵阳市第二批中小学百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引领作用。通过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申报人结合学段、学科实际,找准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研究周期不低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6.家庭教育专项课题
申报对象:限贵阳市101所家长学校示范校申报。
课题旨在通过课题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育人为本、品质为重、家长主体、公平普惠”基本原则,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服务。申报人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研究周期不少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7.农村小课题
申报对象:限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一线教师申报。
课题旨在通过课题研究,促进农村学校教师的专业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申报人结合农村学校实际,找准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并按《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研究周期不少于两年,经过评审择优立项。
二、申报指标
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参考各区(市、县)、各学校(单位)教师数进行分配。
区(市、县)申报名额以《贵阳市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为准,除农村小课题外的其他专项课题不占区(市、县)指标。未有市级立项课题的贵阳市最新一批“三名”工作室领衔人、贵阳市第二批中小学百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每学段每学科、学科教育研究基地校可独立申报1项课题。
市属学校(单位)、辖区内省属学校每校限报 2 项(其中一类示范性高中贵阳一中4项、贵阳实验三中3项、贵阳六中3项)。
已承担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所有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但其他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可独立申报。
各区(市、县)、市属学校(单位)、辖区内省属学校作好本辖区、本学校的初评工作,择优等额上报。
三、申报人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须主持过区(市、县)级或市直属校(园)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三)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市级及以上课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新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2.申报人为2人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未按规定申报程序申报课题的。
四、申报要求
(一)按照课题四级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市属学校(单位)、辖区内省属学校推荐的申报课题,必须是本区(市、县)、市属学校(单位)、辖区内省属学校已经立项的课题(需提交立项文件原件)。
(二)课题申报人需填写《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见附件 3)和《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匿名评审活页》一式六份(见附件 4),活页须单独装订,按申报要求填写。
(三)课题申报者需将所有申报材料装在 1 个资料袋中,并在其封面粘贴“申报2021年贵阳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资料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逐级报送。纸质版《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匿名评审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匿名评审活页》每份单独装订。凡格式不符的, 初审时即淘汰。
(四)《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须经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评审、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区(市、县)所属学校,经单位审核、盖章后, 还须经区(市、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评选、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统一上报(注:评审书须加盖学校、所在区域管理部门骑缝章)。
(五)各区(市、县)、市属学校(单位)、辖区内省属学校申报时,须汇总一份“贵阳市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上报材料时,由各区(市、县)教研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市属学校(单位)、辖区内省属学校课题申报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第二批百名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专项课题由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高中研究室指定专人收取,其他专项课题由所属区(市、县)、市属学校(单位)、辖区内省属学校一起汇总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贵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和《立项申报汇总表》须提交电子文档,电子资料提交要求详见《电子资料要求》(见附件7)。交纸质材料之前须将电子资料压缩打包发360588440@qq.com,收材料时一并下载,如未提交电子材料者,一律不收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资料报送时间
2021年3月10-11日,各单位按下表安排时段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地点: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416室(贵阳市云岩区电台街65号)
电话:0851-85826444
六、其他
(一)课题研究小组主要成员必须真正参与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含课题负责人在内,人数不超过30人。
(二)课题申报不交纳评审费。
附件:
附件2.贵阳市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区(市、县)名额分配表
附件7.电子资料要求附件.doc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年1月4日